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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第30章


水乌鸡……?这倒是罕见。

        庄云衣将手放在鸡篓上。那鸡篓不像往常一样脏兮兮的,它干净得很,就是沾了些水,现在有些湿漉漉的。竹篓泡在水里泡久了,都有些变色了,看来还真是在水中养的……

        原本不怎么相信的她心中已经信了七/八分。可是,周围一直有人在呶呶不休,说这只是一种“噱头”,还说这鸡与家养的土鸡、放养的山鸡口感别无二样,又贵又难吃。

        这种场面马杜见多了。不消几息,那人话锋一转,就开始说到自己身下的那一篓雉鸡身上了。“呸!区别可大了去了!”洲楚介替山行周反驳他们,道,“这鸡肉细腻如鱼,皮滑如脂,不肥不瘦不柴不蜡,味道好极了!”

        “贵自有贵的道理,你那纯粹是……便宜没好货!”他越说越来劲,好在有人拦着,不然,可能下一个进衙门的人就是他们了。

        “你别听那人瞎说,”洲楚介突然小声道,“我同你说,这水乌鸡是那些地主豪绅逢年过节、相互串门,送礼会常带的上好吃食。往年行周兄在年初这时候卖,不过三月就卖完了。”

        “因去年歉收,这送礼风气也淡了,才能留到这个时候。”

        “的确如此,我家主子没有骗你。”皓戈随口附和了一句,“若不是你帮助过我们,我们是不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和你说的……”

        “嘶——怎么说话呢?!”

        “就算他不曾帮助过我,凭他这般‘贤良’……值得深交,我迟早也会同他做好朋友的!”洲楚介见自家奴隶出言不逊,还出声护他。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马杜是他洲家的熊崽子呢。

        贤良……这话听着耳熟,但是,他后面是不是省略了几个字啊?庄云衣突然反应过来:“贤良淑德”历来形容女子,他怎么反套在马杜头上了?虽说是褒奖,但听着好奇怪啊!

        马杜没有听懂,他自然没什么好介怀的。

        很快,庄云衣就明白:为何在洲楚介眼中,马杜看上去有些贤良淑德了。

        她在时,他总会多留心她的感受,多征求她的意见。他分明可以把持一切,却愿意示弱,将所拥有的一切让渡出去。并非他对此“无能为力”,而是因为……他在让自己适应她的存在,同样,他也在让她适应自己的存在。

        他们都不是善于表达之人。

        当感情无法用言语说清时,行动就变得尤为重要。真的是……那一声声“媳妇媳妇”的,都慢慢变味儿了……他好像真的很“需要”她。就算他从未提及,但她好像能听到,那从胸腔中插上翅膀飞出来的声音。

        庄云衣不自觉地揉了揉干涩的眼角。那处的泪水早就流干了,现在也什么都没有,但她仍然感受到有什么东西正像眼泪一样汹涌而出……

        在心中的浪潮汹涌而上时,她放下手,听见了有谁在叫她……

        “媳妇媳妇!”

        马杜三两下就抓住了一只水乌鸡的爪趾,轻而易举地将它拎了起来。它的羽毛是纯黑色,真应了名字中的那一个“乌”字,与土鸡与雉鸡不同的是——它的翅膀更大更厚,且羽翼表面像是有一层薄油脂,摸上去十分光滑,不像羽毛,像触及一片片乌色镜面。

        它在水中待久了,渐渐脱去一身浊气,沾染上了流水的风格。整只鸡性子温温吞吞的,被抓住时,既没疯狂扑棱翅膀,也没抬腿照人门面一脚,就安安静静地待着。只有滴溜打转的眼珠子能窥见它的一丝仓惶。

        “这只如何?”

        庄云衣假意思考,其实她心里想的是:虽然我也想挑,但我寻思着……我也没有吃过这种鸡啊!她怎知哪种好哪种不好啊!在迟疑不决时,庄云衣下意识地摇了摇头,她一动作,山行周立马炸了。他当即跳了起来,把洲楚介吓了一跳。他还从没见过他这副样子,支支吾吾道:“行……行周兄,你……你突然间这是怎么了?”

        “她太、太……”

        “你该不会和其他人一样,也嫌弃我家媳妇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吧?”马杜反应迅速。买鸡哪有媳妇重要,毕竟,吃鸡只能吃一日,媳妇却要伴千时,傻子都知道该如何抉择。

        “不是……”山行周神色有些惊喜,“你家媳妇,她……她太懂行了!”

        庄云衣:???

        马杜:???

        他们突然愣住,面面相觑。摇个头就懂行了?他没在开玩笑吧?再看洲楚介与皓戈,更是呆若木鸡,一脸木讷:我们与你认识这么多年,这些好话你怎么一句都没和我们说过?!

        “别看这水乌鸡在水中生养,性子温吞,但太过温吞的那些其实不太好,多半是被其他的水乌鸡欺负过才一句话都不说。与那些土鸡不同,它们的心情好坏会极大地影响肉质与口感。”

        “她不正是清楚这一点才摇头的么?”

        庄云衣:不……我只是在说“我不知道”而已。

        马杜:不,我家媳妇只是在说“她不知道”而已。

        一番话,天不知,地不知,无人知,但你知,唯我知。

        他们之间的密语与个中滋味只有他们才懂得。这就折煞了周围的那些旁观者,总是能在肠下盘出千百种错误解读。这不是第一次,也非最后一次,庄云衣再摇了摇头:别说,只要马杜不张口,就没有人会知道。

        “其实,摆在前面这些乖巧些的都是‘观赏用’,后面这些个才是‘重头’。”山行周从身后推出一只鸡篓,里面的水乌鸡明显闹腾了许多,“这一篓是那些大地主逢年过节时常送的,肉藏汁,皮藏油,双翼藏肥脂,爪趾藏嫩筋。今天一个识货的人都没有,看在你家媳妇如此识货的份上……我心情好,送你了!”

        庄云衣用手肘拱了拱马杜,见他不动,她还抬了抬眼:快接着吧!你莫不是又傻了?白送的,不要白不要。

        马杜还真有些傻了,不过,傻的不是脑子,而是眼睛:“我……他、你、这……”他们今天在衙门举报有赏的五两银锭还在腰间挂着呢!他都准备好要全掏出去了,听见山行周这么一说,手没反应过来,差点自行“打结”。

        洲楚介在一旁酸溜溜地咂舌:他怎么就没有这种好运气呢?!等等……“行周兄,你说今日一个识货的人都没遇上。那照你这么一说,我在你心里,不算是一个识货的人咯?”

        “你这话到底是几个意思?”他的矛头原本在马杜身上,现在全对准了山行周,看架势,是要和他翻脸。

        “不是……!”

        庄云衣无奈地眨了眨眼睛:我们不过是买个油,不会买出个“兄弟阋墙”吧?她扶了扶额头,这两人看着老成,怎么凑到一起后反而容易吵起架呢?

        “贵人莫怕。”经此两役,皓戈对庄云衣的雅称已经从“那个哑巴媳妇”转变为“贵人”了,他已然认清了一个事实:这个人他招惹不起,他家的媳妇他也招惹不起。

        “山行周与我家主子关系甚好。”

        “他们都是性情中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这都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了。”

        “二位若是没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先行离开的,留在此处,也只会给自己平添烦恼。”他好心道。庄云衣听出了这句话中隐含的台阶,她点了点头,顺势踩着这级台阶下去,拉马杜匆匆回家了。

        她解下衣衫,当是卸去一身风尘。疲惫交替而来,庄云衣喘了一口气。这副久居在仓库中的身子骨还是过于羸弱了,她要常跟马杜出去才好……对了,他人呢?

        有人推门出去,有人正迈步进来。

        庄云衣看见马杜时,他正用手背抹去溅到脸侧的鲜血,青筋未消,冽风吹乱了那头贴耳短卷发,他身上那股狂野之息越滚越烈了。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马杜倒是没有多少感觉,他若无其事地将血抹出几道红线,见媳妇已经站在门槛口,他一愣神,才收敛了一些。

        “媳、媳妇,你站在这里干什么?”

        她又将推门的动作重复了一遍,这回马杜看懂了。他“噢”了一声,没有第一时间走上前,而是低下头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他的身上现在有一股血腥气,气味不重,只是若有若无的几丝,似蛇一样缠着在周围打转。

        “先、先别过来……!”

        好像气味也会伤人一样……这有什么的!

        庄云衣像小鹿撞人一样撞进了他的怀中。没有那么多研捣过的油墨香,也无调配过的烧制熏香,血与汗,还有从柴房前回来时捎带的木屑味和泥土味,她不讨厌这种粗砺的感觉,像一块毫不动摇的磐石,踏踏实实,令人心安。

        可还没等马杜挽住她,她就退开了。庄云衣小声咳嗽了几声:心安归心安,该有的矜持还是要有的。

        好吧……马杜悻悻地想。他没有多少失落。相比起以前,他家媳妇能有如此举动,已经算是相当“不矜持”了。“水乌鸡的油都剔出来了,”他转了转洗净的刀,将肩侧的绳结挑断,手再顺势一抓,那个在他身后模糊不清的东西一瞬间露出了全貌。

        “就是这些了。”

        那些油脂竟然像一串串水珠一样晶莹剔透,被一张网捆住了,“这些都是水乌鸡的‘卵’。它们的油都在卵中,平时储在小陶罐或者小瓦罐里,放在阴凉墙角,到用时,再从罐中拿出来便可。”

        他将那网卵塞到庄云衣的手中。可他突然想起什么事情,转念一想,又提着刀,像征战沙场的将士那样一猛子冲了出去。

        庄云衣:什么事情?这么着急……

        她跟着他过去,却看见了一场滑稽的“闹剧”。血水还在案板边缘一滴滴地淌着,案板上,那片好的水乌鸡却不翼而飞了。没错,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偷鸡!

        偏偏,她还和那“偷鸡者”对上了眼神。他不急着跑,就光明正大地偷。

        偷鸡者是只跛脚的流浪狗,它嗅着味道过来了,此时正仰起前脚,在那木桩上扒拉呢。见有人过来,也完全不惧怕,和寻常的流浪狗都不一样,像是誓死不渝的死士那样,将叼肉这件事当成必达的“使命”。

        常人应当是直接上前赶走,可马杜不同,他先是皱了皱眉,而后缓慢环顾四周。风吹掠过灌木,缭绕迷乱的花香掩盖住了什么“来过”的气味,但他依旧敏锐地捕捉到了。很快,他游离的视线聚焦在某处灌木,它摇动着枝叶,瑟瑟发抖。

        腐烂的藤枝,发酸的米糠,还有……不属于槐花的异香。窘迫、贫贱,更重要的事情是……此人应当是从秋华镇外来的来客。为什么一来,就要到他这么一个破落的小地方来呢?

        “你还不出来?”马杜隔空问道。

        无人应答。

        “……”见他不回话,他也没有多问。

        只是手上多了些额外的动作——马杜利索地将大板刀一横,劲风疾驰而过,灌木被削断了一层皮。被削断的不止灌木,还有某人的“头发”。那人正竖着眼睛,在头上来回摸索,生怕自己变成了不能出门的“地中海”。好在马杜一刀割得齐,反倒把他杂乱无章的碎发割成了“寸草”。

        “你是……‘偷狗人’?”

        看清楚他的样貌后,马杜也知道了那股怪味的来源。藤枝与异香皆是训狗的,而米糠则是留给狗的吃食。

        凡养狗者最恨偷狗人。他们不仅偷狗,还训狗,将狗训成会偷人吃食的小偷,为了博取同情,还会故意将狗的后腿打瘸,这样旁人就对这狗于心不忍,任由它叼了。他们连狗的吃食都不愿放过,是最臭名昭著的流浪汉,根本不值得同情。

        庄云衣只在志怪奇事中见过,没想到还真有这种家伙。她看见马杜慢慢蹲下/身去,不知道要做些什么,难不成……是打算就这样放过他了?

        这时,那只跛腿的狗突然凄厉地吼叫了一声。

        怎么回事?

        他好像做了些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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