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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有钱人的生活


于是便拉着小云回房,先翻出原主的钱匣子,打开一看。

        我的那个乖乖,原主还真是个傻子,这么多钱也不收拾一下,一股脑子全放里面,跟一堆草纸似的。于是温歌便耐下心来算起了银子。

        一百两的银票有十五张,五十两的有三十二张,二十两的有六张,十两的银票和五两的银票也各有八张,一千两的银票竟然有张,还有许多金花生,金豆子,银粒子和铜板等不少小物件。光是这银票加起来就是一万两千八百九十两之多了,原主只往里塞,从来没拿出来用过,所以才有这么大一笔巨款。

        这个时空,铜板分为大钱和小钱两种,两个小钱为一个大钱,十个大钱为一贯,也叫一吊钱,十吊为一两银子,也就是说一两银子相当于一百个大钱,在这里的一个小铜板能买一个馒头,相当于现在的五角钱,那么大铜板就相当于一块钱,一两银子就相当于一百块钱。

        由此看来,这笔巨款要是放在普通百姓家里,绝对称得上是富甲一方了。

        数完了银票,又将那些小物件分别归类放好,看了看钱匣子中厚厚的一叠银票和满满的几个钱袋子,转而又清点了一下园主的首饰,感觉内心无比充实。

        温歌不禁感叹着想:唉!要是在现代有这样大手笔,自己还用得着跑乡下去散心吗?不过话又说回来,若是没有当初的打算,自己也不会来到这里。

        当然,该羡慕的还是要羡慕的。原主虽然是个痴儿,但是家人仍然将她细心呵护。她没有像一些小说里面写的那样,被人厌弃、欺凌,她的生命中从来没有烦恼。从周围人的态度、自小的生活环境这些细节就能看出来。就比如说这梳妆台上摆放的几样饰品,都是应季新款。听小云说,杜欣萍每个季度都会给原主打一套首饰头面,原主没怎么戴,就放进库房了,现在库房里的首饰头面都放满一堵墙了。买房子买这么大,再买奢侈品把它填满,这应该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吧!

        休息片刻后,觉得少了些乐趣。脑子一转,招来小云咬了半天耳朵,小云一蹦一跳的离开了。

        不多时小云回来,还带着一名中年妇女,这是温府中专门的绣娘,温府内院的下人全是杜欣萍自己的人,所以不怕泄密。这位是专门给原主做衣服的,绣娘唤何姑姑,温歌把人让到桌前,那放着几张她之前就画好的几件衣服的版图,细细跟何姑姑说了注意事项,何姑姑便带着几张图纸离开了。

        送走了何姑姑,温歌又开始和小云聊起琐碎,二人很快罗列出了一张条款清单,打算明日交给温锦。

        说起来,小云有一点让温歌极为惊奇,她竟是暗卫出生,却早早的被派来照顾女主,所以她虽然有些功夫底子,但其实也并不十分厉害,对付三五个流氓或者普通打手倒是不成问题,但若是遇上的人多了,或者遇到内行高手,那可就惨了。

        既然决定开艺阁,于是前几日便让小云去寻了乐器来,她不知自何处寻了一把古琴,自己前世玩儿某乐时,也碰过琴,算是会弹,但是不精通。像二胡,萧,笛子,琵琶也有上手,但都是业余爱好,网上搜了一些自学的,都不精通,但勉强算的上是出师了。试了试,手感还不错,弹了两下子没手生。让小云试试,小云直言不会,便开始教导小云弹琴,小云很是激动,大呼小姐太厉害了,古琴这么难的东西竟然能无师自通。

        温歌只笑不语,实则偷捏了把冷汗,心想“幸亏小云视主如命,不然就该被怀疑了。”

        说来也是,让她一个拿剑的跑来弹琴,也是委屈了她了,不过若是让她练架子鼓应该有戏。只可惜这个朝代没有架子鼓,不光架子鼓,古乐器里像胡琴、扬琴、马头琴之类的都没有,或许也不是没有,只是还没有被引进中原。以至于将来需要用到的时候,就要多费一番心思了,这就是后话了。

        温歌细心的教,小云也很勤奋,几天下来,除了记不住曲谱,小细节都会了。于是这会儿,又让小云去将那古琴拿出来,拿简单的小□□她。

        二人在院中噪音不断的度过了一个下午。晚饭去杜欣萍那儿吃,一起的还有温涛父子二人,在饭桌上温歌郑重的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当然,又是一阵一哭二闹三上吊,好不容易说服了二老。

        其实,这件事原本是不打算告诉温涛夫妇俩的,毕竟之前也说了,让他们接受痴儿好了的消息已经够受了,如今再闹些幺蛾子,这可怎么收场啊!

        但仔细盘算下来,想要摆脱现状,单指着温锦一人肯定是不行的,最终还是少不了他二位的保驾护航。再有,与其将来被发现,不如现在就让他们知道,如此还能让他们感到自己对他们的依赖,好让他们更加不会去怀疑自己。毕竟,自己以后是要干大事的。

        同时,温锦也赶紧将瞧见了太子二人一事说了出来,引开二老的注意力。

        “你是说,昨日在谭宁寺见着太子与恒南世子,还听到他二人谈论关于歌儿。”杜欣萍率先开口,温锦点点头回应。四人沉默不言,之后便没人再开口。温涛在子女拜安,要离开的时候说:“我们最近注意些,不出几日,太子二人定会前来拜访,既时,别露出了破绽才好。”

        几人互换了一下眼神,纷纷点头应下,各自离开。

        次日,温歌收拾了一番,坐上马车,于温锦一前一后出了府,只是与温锦去了不同的目的地。

        温歌坐这辆极普通的马车去了城中最大的茶楼--茗润堂,要了一个角落的桌子,一壶好茶,几碟点心。小儿很快端了上来,小云拉着他塞了块银子,小儿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说:“姑娘,您这是……”

        小云说:“这位小儿哥,跟你打听点事儿。”

        那小二是个会来事儿的,刚才得了那块银子,便知道可能是有事儿,再一听小云这么一说便懂了,说:“姑娘,您这就问对人了,这城里不管大事儿、小事儿,只要来过我们这店的客人都知道,在我们这儿啊,您什么都能打听到,您说,想知道些啥?”

        小云是带了面纱的,又少来这种地方,所以并无人认得。她低声问道:“那小儿哥便与我说说,那洛南第一富商温家的小姐吧,刚来此地便有听闻,所以甚是好奇。”

        “哦,姑娘问这个呀!那温家小姐的事儿啊,全洛南都知道,姑娘刚到洛南,有此一番实属正常,不知道,姑娘你想知道些关于她的什么事儿呀?”

        “你就说说,两个月前……”

        ……

        待打发走了小二,小云一屁股坐到一蓝衣女子身边,愤愤不平的说:“哼!小姐,他们太气人了,居然把你说成自己跳进湖里去的,这不是仗着没人看见,让他们瞎编嘛,肯定是夫人没看见的时候,那两个小姐推了你,不行,我得去找他们说理去。”小云越想越气,说着站起身来就要往外冲,蓝衣女子立马将她按在座位上。

        “你也知道他们是瞎编的,还去找人家,不是刚好上了他们的当吗?三人成虎、以谣传谣,古往今来,这种事多了去了,不足为之动怒,你要知道,谣言止于智者。”

        “那小姐,你说该怎么办,总不能就这么由着他们说吧!我想想就来气。”

        那女子摇了摇头说:“你呀、你呀,就不能换个角度想想吗?”

        “换个角度想,什么角度啊?”

        “你想呀,虽然在这方面是他们的不对,可若没有经历过这件事的话,你家小姐我也不会好起来。那么,用他们的闲言碎语换我的病愈,他们也就变相的帮助我,这不就功过相抵了吗?这叫因果轮回,有得必有失,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嘛!是不是这个理呀。”

        “还可以这样!好像是这个理哦,我怎么没想到,我真笨,小姐,我怎么就没你半点聪明呢。”

        温歌但笑不语,其实刚才听到那小二说的话,自己也比较生气,但是温歌只想好好的做个赖吃等死的米虫,小说里那些找别人算账之类的事,真的没必要,也真的不现实,毕竟生活不是爽文,认真你就输了。要是顺着小云的话说下去,反而给自己添了不少麻烦,明说,就是自己自私又懒。

        “好啦好啦,就你贫嘴。忘了出来的时候我说什么啦,在外面叫我姑娘,我现在是唐知己,不是温歌,你呢也不是小云,是彩衣,懂了吗。”

        “是,小…,呸!是,姑娘。”

        二人从茶楼出来,让车夫驾着马车先回府,不必跟随。便随心的逛起街来。

        此城有四条街,如十字开分为东南西北,每条街各有分配,分别通向四个城门,东街是茶楼客栈,南街是闹市,北街是各种五花八门的铺子,而那西街便是供人玩乐之处,其间还有许多小道、黑巷,穿梭于城中各处。城中心地段是大多数权贵们的住处选择,比如温府,就在城中心面北而居。由此向外散开,越是有钱有势的就住的离城心越近。

        也幸亏这城中最大的茶楼靠近城心,否则从东街走到西街,这对最近都没怎么运动的温歌来说,可就是苦差事了。

        路边的叫卖声五花八门,一路看过来,还真别说,古代的就是古代的,什么都是纯手工,而且绝对天然且健康。你瞧这刺绣,你瞧那风筝,再看看地摊上的小饰品,架子上的糕点,虽然味道花色什么的比不上现代的,但是卖相也还算过得去吧。

        温锦接手的是西街的一家面临倒闭型的青楼--藏娇阁,原本生意是极好的,直到七年前,对面新开了一家万花楼,据说东家是个有后台的。那儿的姑娘年轻又漂亮,所以不久就成了城中最大的青楼,这藏娇阁一直被对面压着,楼中的姑娘,走的走散的散,如今楼里上上下下的姑娘加上妈妈和下人,也不过二十来人。

        分别是九个相貌平平的姑娘,一个妈妈,四个打手都当打杂的用,后厨两个,茶水丫头两个,婆子两个。甚至在这九个姑娘中,有三个倒贴都没人要,两个已经人老珠黄,剩下四个也没什么特长,拉不来新人又留不住旧客,所以才会如今,面临被万花楼收购的情况。

        楼主张妈妈怀着不服输、不屈服的一股子硬气,以万花楼出价的九成,将楼砸给了温锦,对外声称被一位有钱有势的神秘大财主买去了。

        于是,自一月前,整个楼都被用黑布包了起来,从外面一点也看不出里面什么样子,只是在白天,时常能听到里面传来铁木发生碰击的声音。

        主仆二人从是后门进去的,温锦得了消息,自前面赶来,赶紧召集了还没离开的张妈妈等人。于是便有了现在的这一出:后院,二十来人从曲廊这头排到那头,曲廊边坐着一位蓝衣白帷帽的女子,温锦坐在那女子身边,女子另一侧站着一位粉衣粉面纱的女子。

        张妈妈只粗看了一眼蓝衣服的女子,陪笑着对温锦说道:“公子急着唤我等前来,这是……”张妈妈没有叫温锦为温大公子,因为今日这小霸王一来就说,一会儿他有个故友要来,并且此处便是帮故友买下的,还告诉所有人,若是有人问起,便说他叫铂巾是个富家公子,没事儿直呼其公子,不得将他的真实信息告诉其他人,否则别怪他翻脸。

        温锦对张妈妈的做法很满意,却又故作霸气的说:“你们不是说,你们这些人无家可归,想继续留下来吗?我可是事先说过了,这事儿我不管,但今儿个,若是这位姑娘愿意留下你们,你们便可继续留下来,若不愿意,你们就赶紧收拾收拾东西给我走人。”说着朝蓝衣女子扬了扬下巴。

        张妈妈等人一听,一同看向了蓝衣女子,那蓝衣女子只是对着身边的粉衣女子点了点头,那粉衣女子便上前一步,对着前面二十来人说道:“你们现在按着站着的顺序,一个个的到姑娘面前来做个自我介绍,让姑娘对你们有所了解,好判断是否要将你等留下。你是叫张妈妈对吧,就从你开始吧!”

        女子话音刚落,众人纷纷看向张妈妈,张妈妈一脸懵逼,看了一眼旁边的温锦,温锦并没有什么反应,只得上前一步轻声问道:“这位姑娘能否提点一二,这、这自我介绍如何做起?”

        毕竟在场的,论权贵温锦绝对属第一,他都没什么意见,自己哪个说一句不是。不过,瞧这粉衣女子的态度,可真不是个好惹的主。想来,那蓝衣女子就更不一般了,张妈妈用看姑娘这么多年的经历不可察地打量着粉衣女子,心里想着。

        “这还不简单,先说自己姓甚名谁,年龄几何,再说自己当时是何原故来到此处,要留下来的原因,最后说点自己对将来的打算,既然想留下来,将来拿什么回报,差不多就这样。”粉衣女子挑了挑眉,风轻云淡的说。

        人家都这么说了,还能怎么着,上呗!

        张妈妈想着,走到蓝衣女子面前,先福个身行个礼,再抬头看着对面的人说:“小姐好,我是藏娇阁的妈妈,姓张,叫张翠红,今年四十有三了,这藏娇阁是从我娘手里传下来的,开了有将近四十多年了,婆子我也还算能说会道,只可惜我那死去的老娘了,我生下来便是在这里,这里就是我的家了,所以,还请姑娘留下我,不要将我赶出这里,我愿为姑娘当牛做马…”

        张妈妈不敢自夸自大,只实话实说,蓝衣女子点头,挥了一下手,粉衣女子说:“对对对,就这么说,回你刚才的位子去吧,下一个快点,别磨磨唧唧的,还想不想留下来了,别浪费时间,快点。”

        张妈妈又行了礼退下,走上来一名身着绿色衣裙,长相还算清秀的女子,同样的对着蓝衣女子行礼后说道:“给小姐请安,小姐万福。奴家唤小绿,二十有一,原是乡下人家,夫家死得早,叔父以无所出为由有休了我,是娘家的婶子将我卖到此处,奴家早已是无家可归之人,一直在此处讨生活,奴家也没上的特长,只是会些缝缝补补的家务,来此处已有四年之久了。刚来的时候接待过两次公子哥,之后的便都是平民百姓了。奴家旁的不求,只求小姐赏口饭吃,给个住的地方就行,洗衣服、刷碗筷、扫地什么的,我都能干,求求小姐,你就留下我吧!…”说着用手绢儿敛了敛脸眼角,似要哭出来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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