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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十八)~(二十二)


(十八)

        如果我犯了罪,应该由法律来惩罚我,而不是把我困在这个社会性死亡现场!

        我躲在芭芭拉身后,要是能用脑内连网登上论坛水区,我恐怕已经发了这样的帖文:

        是这样的,刚才我向闺蜜激情告白,还扯上了姓氏与我英文名意外相同的闺蜜前男友。现在,闺蜜、闺蜜前男友、我男朋友都在现场,也都听到了我先前那段话。

        请问,我要用什么姿势跳哥谭港,会走得比较有尊严?

        “咳哼。”

        这声音让正在胡思乱想的我浑身一激灵,悄悄探头一看,发出声音的是格雷森先生。鉴于刚才我自己那句“格雷森跟格蕾森之间就差这么远吗”仍记忆犹新,在耳边回荡,加上格雷森先生温和的笑容真的开始尴尬起来,我下意识认为接下来的不会是什么好话。

        正因如此,我心一惊,霎时间就全然忘了格雷森先生不像会是让女性难堪之人,也忘了提姆不会因这种玩笑而责怪我。只要我插科打诨过去,小芭也一定会帮我。

        但我脑子里却空白一片,随便说什么都好,我猛地大喊一声,只想截住他的话头——

        “不是!”我手心满满是汗,略带颤音地继续说:“我没有要跟格雷森先生比较!我的意思只是,对,这只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我超爱小芭的!”

        不对,我到底在说什么?

        我的视线又不自觉移到提姆身上,他一头黑发去比起平常稍有点凌乱,衬衫上也满是皱折,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是刚换下义警的制服就赶过接我。

        然后,我在这样的他面前,跟芭芭拉真情告白。

        即使在场大家都懂,我对芭芭拉绝对没有那个意思,但一想到这里我耳边便嗡嗡作响。我慌着想解释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一向不吝啬地说出自己对家人的爱(好吧,这个也许还是有点难),对超英的爱,对闺蜜朋友的爱。

        但偏偏对提姆,不经过重重精美包装,不为爱意裹上一层厚厚的糖浆,我就无法把对他的喜欢与爱捧在手心,递到他面前。

        正如此刻。

        “提姆!你听我说!”我咽了咽口水,只感觉血不断往上涌,脸颊的热度也不断升高,“尽管我那样说,我是超爱小芭没错,但她们都是我的天使!你是不一样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提姆嘴巴微张,看得出对我的行为已经开始摸不着头脑了,但一如以往,我自己开的头,哭着也得接下去。

        “为什么?”谢谢他还愿意接我的话,呜呜。

        “因为你是我的飞机,只有你能带我上天,或是天堂!”

        硬着头皮把话说完的结果是,全场沉默。

        然后,乍然响起一声大笑,把我吓呆在原地了。

        “哈哈哈哈哈!——”

        那边那个捧着肚子弯下腰、身高骤减一半的格雷森先生,你笑成这样就有点过份了啊。

        (十九)

        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把产生问题的人解决掉。

        提姆、小芭、格雷森先生我都解决不了,也不可能解决掉的,所以我选择解决我自己。

        讲真的,若不是从这里跳下去得摔个半死,我说不定会当场表演一个夺窗而逃。但如今,我只能弱小可怜又无助地缩在芭芭拉家里客房的角落,把脸埋在双膝之间,捂住耳朵假装什么都听不见。

        我自闭了。

        格雷森先生跟芭芭拉退出了房间,顺手关上了门,把空间留给我跟提姆。走出去前格雷森先生好像还跟提姆说了什么悄悄话,但我没注意听。

        不得不说,这样一来,我是轻松了一点,但同时又紧张起来,觉得无法直视提姆。

        为什么我把事情搞砸了呢?

        为什么我不能表现得成熟点,将那些话形容成一个玩笑就好了?

        蓦地,背上传来丝丝暖意,我知道是提姆。

        我们背靠背感受对方的陪伴,像平日一样,沉默地专注于自己的事。

        而这一刻,他更是表现得仿佛刚才我丢脸丢到双面人牢房让他变成三面人的事不存在似的。

        终于还是我忍不住开了口:

        “提姆。”

        “在。”

        我笑了笑,又喊了声:

        “提米。”

        “在。”

        “提莫……提莫西。”好险,刚才差点喊成了“提莫西亚”。

        “我在的,格蕾。”他也禁不住笑出了声。

        刚才的尴尬不知不觉就消失了,我抱着腿撅了撅嘴,继续喊道:“提宝。”

        “嗯哼。”他似乎不太喜欢我用可爱的昵称喊他,嘿嘿。

        让我想想还有什么叫法,嗯……

        “小红?”

        话音刚落,我身后忽地一空,没了支撑的我呆呆地往后一倒,在头着地前提姆稳稳地接住了我,顺势把我捞在他怀里。

        刚才应该是提姆一时情急一转身面向我,才让我背上一空。

        我缓缓抬头,果真看到他皱起了眉,脸上神色略显凝重。我能感受到他的视线牢牢落在我脸上,那双海蓝宝般的眼睛少有地浮现出深海般的黯蓝,让我联想到拉满弓对准猎物的射手。

        奇怪的是,我没怎么害怕,只是右手不自觉地往上一抬,抚上了他的眉心。

        “有什么不对吗?”我轻声问道。

        他像陡然回神过来,松开了眉,扯起一个微笑问道:“这个昵称吓了我一跳……抱歉。”

        不是真心的笑容。

        不知从何时起,对微表情一窍不通的我,都能辨出一点提姆表情背后的情绪了。

        “为什么吓一跳?”

        啊,小红。

        我才意识到,“小红”中的“红”可是跟红罗宾有关……所以他才反应这么大?芭芭拉跟我说起这称呼时可没提过这个。

        我看着他的脸,小心翼翼地补上一句:“对你来说这是不太好的叫法吗?对不起,我不知道,芭芭拉说你兄弟是这样叫你的。”

        见他神色稍微缓和下来,我便知道他接受了这个说法。

        瞧,这就是为什么我不打算告诉他。

        其实我知道你的另一个身份?你不用为了瞒我而那么谨小慎微?我知道,这些不会是他想听的。

        提姆不想让我得知他另一重身分。

        还记得那句话么?解决那个有问题的人。

        尽管这种做法伤人、不讲道理,也许还毫无意义,但当下这是我能想到最好的办法。

        所以,格蕾不会知晓提姆·德雷克就是红罗宾——那个把自己打扮成皮带绑铁蛋、在哥谭夜空荡钩绳、近两周跟超级小子在一起的时间比跟女友约会时间还要长的蒙面义警!

        (二十)

        在跟提姆交往前,我就已经知道他拥有无数的秘密,知道他的蒙面义警事业,也知道……他也许没那么喜欢我。

        前两点我并没有多在意,人向来都活在坦诚与瞒骗之间,应该说,有灵智的生物都逃不过这一点,像我也有各种各样不想让他知道的事。

        而最后一点也很正常,感情从来都是不对等的,不管是哪一种都是如此。

        我有时觉得我是卑微的,这可说是每个暗恋中的少女都曾经怀抱的想法。

        我或许没活得那么自信,也因自卑,面对提姆时偶尔会忐忑不安,以致于有时候心态上我觉得我像个虔诚且狂热的信徒,以为自己理应接受神明赋予的一切,理应向神明献上一切。

        但事实不该如此。

        我所爱之人并非享受他人奉献、高高在上的神明。他仅为凡人,他在这悲喜人间默默前行,这也是为何初见之时我就能感受到他比同龄人成熟。

        我所爱之人,是一个光用“好”无法概括优点之人。故此,对他的这份感情与爱意,哪怕不能高若苍穹,也不该低如尘埃。

        他不是高不可攀的神明,我也不是为祂献身的教徒。在这段关系里,他会感到愉快,我也会;他会感到苦恼,我也会;他可以冲动、发火,我亦然。

        我们是平等的,对吧?

        (二十一)

        纵然是我,此时此刻,也不禁有点小情绪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气些什么,可能是因为他怕我知道秘密时的严肃,可能是因为那一刻他的眼神凶到我了,可能是因为他反应过大猛然转身让我往后倒,也可能是因为他把我留在芭芭拉这里两周去泰坦塔与队友一起连个电话都没有……随便吧,随便任何一个理由都可以,反正我是真的生气了。

        “提姆,我生气了。”

        我坐起了身,跪坐在他身前,往上一看,恶狠狠地瞪着他。

        好吧,我知道不够狠,但你可以憋着别笑吗?现在、立刻,给我把你上扬的嘴角压下去!可恶,你们家兄弟的笑点都是这么低的吗?……笑够了啊!

        “那要怎样你才不生气?”他把手放在我头上,顺着头发一下一下地摸着,像给猫咪顺毛似的,“你想听我道歉的话,我可以马上开始。”

        嗯?

        你听听这是什么话?对方气在头上,你像摸猫一样轻抚我脑袋是什么意思?别以为你动用美男计我就能当作无事发生……好险,差点又看他的脸看呆了。

        说实话,若不是看着这张脸,他刚才这话听着可真欠揍,不是吗?

        好吧,欠揍我也打不过。

        我身体往前一凑,眯了眯眼,板着脸直盯着他无奈的笑脸。

        他永远不会知道我为何闹脾气,只会当作是女朋友的小打小闹,过几天在打击犯罪的路途上,就这样遗忘过去。

        想到这里,我心中就更是郁闷了。

        我撑起身子,轻轻一推,他就这样毫无防地就往后一倒靠在床边。看他瞪目结舌的模样,就知道他没想过我会这样做。

        我胆子忽然就大了起来,觉得整个人都硬气了。我伸出右手撑在床架上,俯下身子靠近他,从那双明亮的蓝眼里看到自己一点一点地逐渐放大的身影。

        等等,我这算不算是另类床咚?

        不管了。

        我不想让他就这样忘了,就算我今天丑态百出、蠢话尽说,我也不想他忘记今天,忘记这件事。

        眼前清晰地捕捉到他情绪的变化,又令我羞怯起来。于是,我抬起另一只手到把眼镜脱了下来,眼前的事物顿时模糊一片,这多少让我放松了点。

        我又不得不再往前一点,连他的眨动的睫毛都能看清。

        “我不想听你道歉。”我双眼先是与他对望,目光接着往下,缓慢地将他脸上每个部分收入眼底,从他的眼睛、鼻子到嘴唇细细观察。

        “但我想亲你的话,马上就可以开始了。”

        (二十二)

        深夜时分,我曾在熬夜时走到落地窗前,见过红罗宾与蝙蝠侠在大楼间穿梭的身影。

        那时候,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他与蝙蝠侠有点相似。撇开颜色,他们制服设计上的确有共同点,并不是指超英常备的紧身衣,而是那肆意飞扬的黑披风、把脸部特征遮去了大半的头套。

        说实话,红罗宾的黑色头套总让我觉得像蝙蝠侠的头套去掉尖尖耳朵,唔,就如同被咬掉耳朵的多啦a梦。

        尽管我不清楚他跟蝙蝠侠是什么关系,但我时常能在红罗宾身上看到蝙蝠侠的影子。

        但他又与蝙蝠侠不同,与这常年不见晴天的哥谭不同,在迷雾背后,属于年轻人的朝气与活力确确切切地在他身上显露过。

        我爱的确实是提姆·德雷克,无容置疑,但同时我也喜欢着他的秘密身分——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不是吗?

        我能接受他的义警身分,也能接受他为此的谎言与隐瞒。

        只是,提姆……

        我希望,你能遮掩掉、隐藏掉一切漏洞,骗过我、瞒过我,不要让我知道,不要让我发现。

        那样的话,潘多拉的盒子就永无打开的一天,我仍是对那个秘密一无所知的格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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