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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一百七十五)~(一百七十七)


(一百七十五)

        我承认,我一直对穿着红罗宾制服的提姆心怀不轨。

        我可能有错,但我能确定地说,这不全是我的错!我不会说“这都是世界的错”这种中二病的经典台词,毕竟世界真的很无辜。我想说的是,错的是那只……线条这么突出……不对……翘……不是!是穿得这么好看还来亲我的铁蛋!

        呃,虽然先说要亲他的是我……

        对不起,我自首,都是我的错,是我先起的歹心。

        但是,如果我有罪,应该让红罗宾来逮捕我,而不是让他把我吻得七荤八素、恨不得吸一大口氧气管的时候,就说要离开。

        好吧,就算留下来……不,什么都不会发生!我在心里拒绝承认想到了什么,可是正在生理期的小腹却一阵酸痛,打了我的脸。

        以上,都是那一吻结束后,我心慌意乱的瞎想。

        提姆退开后,原先一直在我耳垂上来回磨蹭的手指慢慢移到我脸上,指尖按了按我的脸颊肉,给我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我双眼被他变红了的唇瓣吸引,在他勾起嘴角后,又不争气地移开了视线。

        “我该走了。”他低声说道,说罢,又在我额上啄了啄。

        他以为这样就能打发一个亲吻完脸红耳热的女朋友吗?……是的,确实可以。

        有时候,我会觉得不是我好应付,而是我变得贪心了。

        只待在他身边也许已经不太足够,我想要索取更多,想要沉溺在那时而深沉、时而狡黠、时而温柔的蓝色海洋里,想要紧贴着他源源不绝的温暖,想要被那双手臂结结实实、珍重无比地拥在怀里。

        想他用低沉柔和的声音在我耳边低喃我的名字,想用更浓厚的爱意去回应他。

        这是可以的,却也是不可以的。

        因为,“提姆”可以是我的贪念、我的欲望,但“红罗宾”不是,也不可以是。

        我知道,他“们”之间没有明确的分界线,正如他之前所说:他是红罗宾,但不是一直都是。我没有把红罗宾当成救世的大英雄,即使如此,他也确实是救助他人的英雄。正因如此,在这种他明确要作为红罗宾行动的时候,我得尊重他的选择。

        不可以任性,格蕾。

        人可以有一部分交给谁,但不会完完全全属于他人。

        我的沉思和反省拖得有些久了,一时忘了回应他,直接他再喊我一声,我才回过神来。

        “你怎么了?”

        我回望过去,他的眼神带着疑惑和一点担忧。我张了张嘴,下意识回道:“没什么,只是……”

        我该说些什么呢?“小心点,不要受伤”?人家可是身手比我灵活一百倍、训练有素的哥谭义警,我的提醒跟幼儿园孩子的童言童话一样,心意很足,但过于天真。

        “我等你回来”?不,他之前也说了,这几天很忙,今天大概是担心我才在夜巡中途过来的。

        这时候,不管是怎样的话,都似是在为人饯行,却又掩饰不住那份依依不舍。

        “我刚刚在想,我该怎么回答你比较好。”最后我决定坦白,却也藏起了一些情绪,“毕竟,就说‘好,你去吧’,好像是有些无情?”

        他喉咙溢出了一声愉快的气音,回道:“是的,我不能更赞同了。那么,你决定好说些什么了吗?”

        我想了想,伸出双手捧着他的脸,起身向前,在他眉心轻轻一啾。

        这不仅是为了回敬他刚刚在我额上留下的轻吻,也是一种……用言语难以表达的祝福。

        我注视着他因为惊讶而微微瞪大的眼睛,一丝困惑转瞬即逝,随即沉思起来,同时耐心地静候着我下一个动作。

        我知道,除了自己,这只小鸟不属于任何人。他的目光落在遥远的夜空,或许他能在这之中自由飞翔,又或许他不得不为了飞翔而披棘斩荆。

        他不是我的小鸟。

        可是,我仍然可以选择爱他。

        “去吧。”我低声说着,“我所爱的小鸟(mybelovedbirdie)。”

        (一百七十六)

        我用那句话为红罗宾送了行。

        可是,在他走后,我一个人在沙发上静心下来思考的时候,这句话也差点把我自己给送走了。

        我都说了些什么啊!

        “夜色醉人”这种形容原来是真的。

        中文里有“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日文中也有“今夜月色真美”,星月之下,情动之时,也不是不可以理解,对吧?

        尽管凌晨应该算是早上,但只要我还没睡,这一晚就还没结束,对吧?

        ……对个鬼,这就是为自己的表面浪漫、实则犯傻狡辩而已!

        我把脸深深埋在手掌里,嘴里开始发出意义不明的啊啊呜呜,想把害羞通过这些声音吐出去。

        以前我叫提姆“birdie”,好歹他也会回我一个“bunny”,但用“beloved”什么的……呜呜呜,真的好害羞。

        我深吸一口气,突然顿悟,都是提姆的错,是他没回我一句“belovedbunny”,我的心脏才会跳得这么快,像在该平静下来的夜里敲起了架子鼓。

        而且,在那之后,我一坐正身子,下腹不适感还加重了。对了,心跳加速就会带动血液循环,所以经血开始涌出来了。

        可恶,都是提姆的错!

        话虽如此,好了,推卸责任就到此为止,该回房间躺床休息了。明天会是一场硬仗,还是多拿几张暖贴出来好了。

        我把自己的头发乱揉一顿,镇定下来后,便去做准备了。姜味暖贴、热水袋、放在床头可随时饮用的保温热水瓶、软绵绵且有安全感的抱枕……很好,万事俱备,就差睡觉。

        最关键的一步,还是睡着。

        作为一个睡觉困难户,一丁点风吹草动都能把我当场吓醒。因为我在以前的租房里被蟑螂爬过床头,在这里怕的则是“八足先生”,让我对小生物爬行似的细微声响很敏感。

        之前我还试过半夜被喊醒,因为隔壁变成罪犯集中地;在上一个短暂住了下的房子里,也被红头罩大佬爬过阳台……这样一想,睡不着的原因又增加了。

        于是,在身体不适又因为生理期有些躁热的这个晚上,我不出所料地失眠了。

        我闭上眼,尝试放缓呼吸,在心里跟自己说:放轻松,什么都别想了,有事明天再算。

        然而,我脑中仿佛有一个失控地循环播放的简报档案,将一幅又一幅的画面不断闪现——今天那个有些可疑的红发女人,她给我的贴纸;关门的店,吃不到的柠檬挞;另一家的店碎掉的玻璃,受伤的人……不知道那个人最后有没有去医院呢?还有,那个浑身冒火的女人……论坛上的帖子……矮小……阳台上的鸽子……

        疲累感慢慢涌上来,我的头微微生痛,思考也变得迟缓,但我依旧睡不着。

        那些画面愈发清晰,再也压抑不了,仿佛岩浆从地下迸发而出,流过我不听使唤的脑袋,同时炙热得似在燃烧,传来阵阵刺痛。

        对了,喷发到地表的是不是该叫熔岩来着……等等,我为什么会记得这个?别胡思乱想了,快睡觉!

        我顽强地想给自己的脑子下达指令,但止不住的刺痛犹如自脑里溢出,渗出额头两侧的太阳穴,蔓延至眉心。

        好痛啊,快受不了了。

        我整个人似是分裂成两半,一边被重重疲劳包围,昏昏沉沉,一边却被疼痛弄得清醒,止不住地思考。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要使劲地闭上眼,却依然意识到自己在闭眼。

        我固执地继续阖眼躺着,可是,重现的幕幕画面和想法终是让我不得不睁开眼。

        应该说,是猛地睁开的。

        一开始的回想是在意,但反覆的再现,却令我后知后觉地反应到另一种我忽视了很久——或者该说,是刻意忽视了很久的情绪。

        原来,我有些害怕。

        这种恐惧也许是单纯因生命受威胁而产生的,也可能是诞生自今后会受到更多威胁的猜想。

        差一点,就被玻璃扎成刺猬,或者被烧成了碳。我怎么可能不怕?我这么胆小,连跟陌生人说话都得在鼓起勇气。

        这样的我,却偏偏自己选择来哥谭念书,还选了两次,我到底哪来的胆子呢?

        另一个我却在心里反驳道:话也不能这么说,超级罪犯如今快跟便利店一样遍地都是,在本地念书时也不见得平安无事。

        够了。

        我翻了个身,把手背贴在自己额前,遮上了大半的视线,重重吁了一口气。

        今天,或者说昨天,都能排在是我在哥谭最倒霉的日子前三位了吧?

        明明都不知第几次在生死边缘跳踢踏舞,此时此刻,我却有些分不清自己是怕得睡不着,还是睡不着才有时间去怕。

        完全静心不下来。

        求求你,不要再思考了,我的脑子!

        或许是过劳了,又或许是出了身冷汗后在警局吹空调受凉了,头才这么痛。还有,从刚刚起,膝盖的伤口也一直痒痒的,应该不会发炎了吧?

        行吧。

        我认命地坐起了身来,吃止痛药去,顺便看看要不要换纱布。

        每次走出客厅都会发生些什么,我都快要有心理阴影了,这次就决定在房间里处理就算了。

        我翻出了行李箱里一直常备的感冒药和止痛药,拿水服了后,再拿出了后备纱布和碘酒,坐在椅上弯下腰,谨慎地撕开了贴在外面的胶带。

        凌晨时分,背靠窗口,身后是快天亮时微熹的天色,眼前的是渗着血水的伤口,像胶水一样黏黏糊糊倒映着令人不快的微光。

        我仔细地用纸巾印在伤口上,顺便抹了抹边上闷出来的汗。

        一张,两张……抹不干了。

        我吸了吸鼻子,再抽了张纸去抹滴在大腿上的水珠,另一只手则在眼上拭泪。

        我知道的,来哥谭是我自己选的,今天走的路、乘的公交、迈出阳台,都是我自己选的,怪不得他人。

        可我就是憋不住。

        整个人都很困,头痛得像有人拿针在里面刺,膝上则像被人从外面刺,这就够难受了,脑子还有自己的想法,不停去回想那些让我痛苦的事。

        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啊?hello?代表我运气的猫箱里那只猫还活着吗?

        不,我为什么要为了这种事哭……我平常不都接受了这些吗?不论是友情还是爱情上,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这不就很幸运、该知足了吗?

        这段日子里,我可能不知不觉积累太多压力了。

        但是,要把宣泄到一半的情绪压抑住并通通收回去,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试图把眼里坏掉的水龙头拧好,但我失败了,还是抽抽嗒嗒的。

        幸好,脑里想的不少,但动作却一点都不磨蹭,一边抹泪还能给自己上个碘酒,不愧是我。

        也不知是不是这样的想法让心情放松了些,也可能是压力发泄出来了,哭声就慢慢缓了下来。我有条不紊地把用剩的东西放回原位,再用力擤了擤鼻,想把自己的脸清理得好一点。

        随手把纸巾团进垃圾箱里后,我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嗯,果然不能更糟了。

        眼白周边满布血丝,眼周和鼻头也红肿一片,整张脸憔悴得不像即将开学的学生,反而像加班过度的社畜,也许还更糟。

        我依稀记得吸入恐惧毒气后做的那个梦里,身为社畜的我脸色比现在的还要好一点。不过说到底,那也只是我的梦,说不定掺杂了我私心的想像,希望对未来的自己别那么惨。

        不行,回想到那个梦就想哭了,忍住,看看镜里的自己,别想了!

        甫一抬眸再瞧向镜子,这次我看到的却是镜面像结了一层白霜,让我整张脸仿佛画质骤降,只有模糊的五官在晃动,那不断眨动的眼睛还演绎出什么叫“瞳孔地震”。

        才眨了眨眼的工夫,发生什么事了?

        我下意识地把手掌贴上去一抹——嘶,好冰。

        说起来,房间的温度是不是有点低?哥谭的夜晚清凉很正常,但都日出了,太阳底下的哥谭也会这么冷吗?

        我往窗口一看,果然也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白,事情有点不对劲了。

        这种时候可不能说对走出客厅有阴影了,我果断拿上手机走出去,扭开门把时又被凉透心了一下,整个人彻底清醒过来了。

        客厅的寒气比房里的更盛,冷空气从打开的门缝钻进来,冷得我打了个颤。我回头披上外套,才敢把胖胖的脚从门里伸了出去。

        来到阳台前,从玻璃门往外看去,那景色与其像被强行打了码,白茫茫一片,丝毫看不出八月哥谭的影子。

        我那不太灵光的小脑筋在这一刻突然畅通无比,刹那间冒出了一行字:

        哥谭凉了(物理)。

        (一百七十七)

        哥谭物理上“凉了”的一幕确实令我震惊,但更令人吃惊的,是再在阳台上出现的小鸟。

        这次的小鸟要比之前的鸽子大上很多——也没那么大啦,我是指,在“小鸟”里还是算小的。

        没错,我说的就是罗宾,凶凶的那个。

        我也不知道我房子的阳台都是什么风水宝地,不是半夜惊见大红枣,就是鸽子和美女姐姐先后来拜访,下次是不是轮到布鲁德海文知名太鼓达鸟了?

        我看见罗宾都没几秒,他就猛地回头,即使隔着面具和玻璃,我仍能感受到他的目光有多犀利,还隐约看到那眉头紧锁得快能夹死苍蝇了。

        他冷睨着我,敲了敲玻璃门,傲慢地勾了勾手指,似乎是在让我过去。

        我是那么怂的人吗?他凶我一下我就过去?

        我还真不是。

        但谁让他身后降落了一个人——超级小子。

        尽管都是超级小子,这个比起高大的那个却要可爱得多,是论坛上一众妈粉的“小甜心”。与泰坦的那位不一样,他总是跟罗宾一起行动。

        见超级小子也在看我,面露担忧,我只好叹了口气走过去,就看看罗宾想说什么好了。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的嗓音因为隔了一层玻璃而变成有些闷闷的,少了些尖锐感,但话中的不讨喜却藏不住也抹不掉,“还顶着那种愚蠢的样子。”

        我情绪才刚平复下来,这样带着攻击性的话语轻而易举地刺中了我,哪怕理智上我知道他或许不是那种意思,我仍然感到受伤和不快。

        我闭了闭眼,努力拿出成年人的冷静和体面,回道:“回你第一个问题,我住在这里。”

        现在的我,心是滑石造的。

        众所周知,滑石的莫氏硬度只有1。我为了回话而把门拉开了道缝,冷风咻咻往内刮,吹碎掉什么也是很正常的,对吧?

        如果问有什么碎了,也许就是所谓“成年人的冷静和体面”吧。

        独自一人时,我会为了睡回去而忍耐,为了不想在镜中看到自己的丑态而忍耐。但是,现在的我没有忍下来的理由,我因为倒霉忙碌了一整天,好不容易熬到休息时间了,却没见鬼地失眠了;起来吃个药,却看到这片见鬼的景色;出来看看情况,却被罗宾见鬼地凶了。

        更见鬼的是,我竟然在说“见鬼的”,我是陷入了什么翻译腔debuff吗?我是不是还要来一句“天哪,我的老伙计,快来听听,这只身形就像拉布列康一样的罗宾鸟有多不会说话,真想用拖鞋狠狠踢他的屁股”?我敢打赌……不,别打赌了,我肯定,如果我敢这样做,我的拖鞋连踹过去的那条腿都保不住了。

        “回你第二个问题……”我任由眼眶发烫,任由视野变得模糊,任由那些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情绪爆发出来,边打嗝边说:“因为……唔……你把我喊过来,呜……还说我长得蠢!呜……”

        我知道,罗宾没做错什么,错的是我,保住了腿却保不住作为成年人该有的成熟。

        我看着罗宾的表情从高高在上的睥睨,变成了僵硬又不自然的观察,话中也满是不耐烦和不自在:“喂,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在哭什么?”说到最后,我居然听出了他的不解,而非恼怒。

        “你把她弄哭了,罗宾……”超级小子的低语带着无措。

        对不起,我这个没用的大人把你吓到了。

        “我没有,绝对没有,是她自己无缘无故哭了起来。”罗宾不改那副冷漠的口吻,说完顿了顿,随后大发慈悲地给了我一些人文关怀:“如果她的泪腺有问题,我建议她去看医生。”

        罗宾,我谢谢你喔。

        我继续擦拭着眼泪,算了,哪天这个罗宾会安慰我,一定是被假扮的。

        超级小子关切地看过来,语气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你需要纸巾吗?”

        他摸了摸那件像超人周边外套一样的制服,又翻了翻牛仔裤的口袋……尽管我视线模糊,但还是能判断出他没有带纸巾这一事实。

        只见他表情尴尬地用手肘顶了顶罗宾,后者则是双手抱在胸前,连找的意思都没有。也是,他看着也不是会在万能腰带里放纸巾的类型。

        我吸了吸鼻子,努力弯起干痛的嘴唇,向超级小子道谢:“我不需要,但谢谢你。”

        假如事情在这里结束,我乖乖把门关上再回到房间,那我还能就此冷静下来、接受这个没那么美好的一天。

        然而,她来了。

        “神谕通知我这边的装置还没被处理掉,你们的手脚会不会太慢了一点?”

        哥谭蝙蝠妖精……咳,这样形容不太美,重来,是哥谭黑夜中美丽迷人的一道身影,灵活又富有力量感,也是我的新偶像——蝙蝠女孩,她来了。

        “等等,你们在干什么?这不是……”

        刹那间,我觉得身前的透明玻璃就是一块照妖镜,当她的目光穿过来玻璃落在我身上时,我狼狈不堪的脸容和姿态都无所遁形。我没能躲开,也来不及借用面前两个小小英雄的披风来遮挡,就这样把连我自己都不忍直视的面貌暴露在我的新墙头面前。

        谢谢,已经想连夜离开哥谭了。

        蝙蝠女孩降落在阳台上,空间本就不大的屋外石台顿时像两三个小时前那样挤满了人,这已经不是风水玄学能解释的了,我都要怀疑这里是不是成为超英们的打卡景点了。

        蝙蝠女孩紧盯着我,直视着我最不想让她看到的脸,那一瞬间,我脑里连订机票回国这种操作都想过了。

        当然,就是想想,机票可不便宜。

        出乎意料地,她一句话也没问我,反而转向罗宾,叉着腰不满地对他说:“罗宾,你不能因为自己没有粉丝,就弄哭了我的小粉丝。”

        啊,她在维护我。

        我吸了吸鼻子,捂住了胸口,一时间忘了哭泣。

        “我不在乎什么粉丝,因为我不靠他们处理问题。”罗宾用力地嗤了一声,一脸不屑地说,“如果你只在乎这种蠢问题,那现在,带着你那一脸蠢相的粉丝离开这里。”

        等等,这里是我住的地方啊,他是要我去哪里?

        蝙蝠女孩闻言耸了耸肩回道:“这就是为什么你每次在‘最受欢近的罗宾’投票中都落败的原因——我想他们一定不敢告诉你。”

        “那是什么跟名字听起来一样蠢的投票?”罗宾的脸色跟他的语气一样,充满嫌弃。

        就在他们吵起来的时候,我咬着嘴唇,插不了嘴。突然间,我眼角瞥见超级小子叹了口气,轻盈地飞向了楼上,在一些热闹的打斗声后,他又慢悠悠地飞了回来,手上拿着一个已经被捏烂的装置。

        接下来,罗宾竟然成为先停火的那个。

        他沉默片刻,没多久又对他的拍挡说道:“干得不错,超级小子。看,蝙蝠女孩,如果你穿着这身制服只是来耍嘴皮子,我建议你可以回家了,我不需要帮助。或许,你还可以顺路带你的‘小粉丝’去看个医生。”

        是我想多了,他只是换了种方式来怼人,还把小天使拉进去了!

        不知是不是被刺激到了,我泪腺陡然再度崩坏。也许,像罗宾说的那样,我该去看个医生——但不是现在。

        蝙蝠女孩在为我说话,罗宾却这样嘲讽她,真的太令人生气了。这么凶巴巴的,活该我每次投“最受欢迎的罗宾”都不投他!

        “啧,她到底在哭什么?是又中了什么毒气吗?”

        蝙蝠女孩瞪了一眼罗宾,看上去并不是太想理会这恐怕连“体贴他人”怎么写都不会的哥谭小矮妖——好吧,这只是我的偏见。她推开了玻璃门,在寒风涌入前站在我身前挡住,还摸了摸我的头,力度有些轻柔却也有些生硬。

        能感觉得出来,她本身是个很温柔的人,只是不太习惯这种动作。

        “是有什么难处吗?你可以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其他人,当然包括——你懂的。”她给了我一个wink。

        天啊,她太好了!好得我一激动,整个人就像那张“泪,射了出来”的表情图,比刚刚还难以控制情绪。

        “呜呜呜呜呜……”我握着她的手,一句“听我说谢谢你”险些脱口而出,但我忍住了,用另一种方式表达感谢:“谢谢你呜……我只想请你,呜,别告诉他。”

        蝙蝠女孩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嘴角微微抽动,也许是被我夸张的反应逗笑了,却又体谅我的心情而憋着笑……她真的好好!

        我咽了咽口水,用力擦了一把脸,又转头看向罗宾,哪怕我心里很清楚,我这张被泪水糊了一脸的样子压根没有什么威慑力,我依然拿出我最凶狠的态度说道:“请你也不要跟别人说,不然……我就跟我认识的所有人说,罗宾会偷偷在人家的阳台上吓哭孩子!”

        超级小子在旁边诧异地重覆道:“……孩子?”

        罗宾则是眯了眯眼,态度不善地回道:“你这是在威胁我吗?”

        我脑袋已经快转不动了,张口就是一句大喊:“我这明明是在请求你!”

        罗宾难得地露出了噎住的表情。

        我心脏跳得缓慢且沉重,整个世界都有些天旋地转。蝙蝠女孩察觉到我的状况,轻步走了进来,手掌稍加力度按在我双肩,把路都快走不好的我推向了房间。

        “好了好了,你先好好休息吧,这黑眼圈都快跟某人一模一样了。”

        不,才不像呢,他的明显更深一点。

        我连说出这句话的力气也没有,打开房间的门后,回头对呆呆地对她往下一点头,再轻声说了句“谢谢”,就关上了门。

        往内走没几步,我就往床上栽下去了。

        这时候的我坠入了梦乡,先前的烦恼和难过都像是一戳即破的泡沫,随着睡眠飘散开去,再也无法打扰我分毫。

        然而,要是我能早些知道,醒来后我将要迎来更严重的社死现场,我会选择……一觉睡到开学。

        又或者,我会选择写一封信给刚刚还一直被说到的“某人”,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致我所爱的红罗宾,我今天就想逃离这颗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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