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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一百零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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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真巧,  李言蹊你住在这里吗?”

        门口的声音透着惊喜。

        在客厅的李言蹊听这声音有些耳熟,  抬起头来——还真的是熟人。没想到她的新邻居却是他们外语系的学生会会长斐嵘。斐嵘据说是个富二代,成绩优异,还是学生会会长,在人才辈出的z大也是风云人物。

        又来了……心脏那边又感到痛了。

        李言蹊挑了挑眉,  这是她自从骨折以后,遇到的第二个让她心痛的人。这到底是因为明旌和斐嵘两人之间有某种她暂时不明白的共同点?还是这读心能力只是随机作用在别人身上?

        她感觉自己接下来要有的琢磨了。

        斐嵘的心声也随之传了过来。

        [李言蹊比我记忆中更漂亮啊!很好,我一定会好好完成他的心愿的!]

        李言蹊听了这话,感觉自己像是被盯上的猎物,  几分不喜油然而生。

        她淡淡道:“斐会长。”态度彬彬有礼中透着疏离。

        斐嵘笑容加深,“叫我斐嵘就好,作为邻居,  我们接下来可得好好相处。”

        明旌同样走了出来,疑惑地看着斐嵘,  “你好好的家里不住,  怎么搬到这里了?”

        斐嵘道:“我有个亲戚在这边买了房子,我爸妈放心不下老人家,  就让我过来照看一下。”

        李言蹊原本有些惊讶这两人互相认识,  但转念一想,  两人都是学校里的名人,  打过交道也是正常的。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  斐嵘带着礼物上门,  李言蹊就算对他有几分不喜,  也不能将人赶出去。

        “进来吧。我切点水果。”

        “我来帮你推轮椅。”斐嵘很有绅士风度地准备上前。

        明旌却快他一步,  占了李言蹊后面的位置,拒绝了他的好意,“不用了,我来就可以。言蹊是因为我才受伤的,我自然得负起责任来,你可别抢了我的工作。”

        应橙很懂事地将斐嵘领到客厅里,李言蹊从冰箱中拿出哈密瓜、芒果、梨子和苹果。

        她因为坐在轮椅上的缘故,并不方便清洗,明旌直接接过这工作,顺便将全部水果都切成一块块,弄出一个水果拼盘来。她们两个在厨房里,也能听到客厅里传来的笑声。

        明旌在她耳边嘀咕,“斐嵘很会讨女孩子欢心,你可别轻易被他那副好皮相给蒙蔽了。我家就在他家附近,单单这个暑假,我就看到好几个女孩子去找他。”

        李言蹊抿唇一笑,“我知道。”

        ……

        切好水果后,两人从厨房里出来。

        李言蹊将水果放在桌上,拿牙签叉了一块应橙喜欢吃的哈密瓜递给她。水果拼盘的旁边则摆放着斐嵘刚刚带来当见面礼的樱花大福。

        应橙接过哈密瓜,笑靥如花,“姐姐,你这同学真博学,什么都知道呢。”

        斐嵘笑道:“我比你虚长几岁,自然懂的多点。嗯,这水果真甜,李言蹊你挑水果很有一手,不像我,每次都只能选到酸的。”

        明旌翻了个白眼,“那是我挑的。”

        “好吧,我的错!”斐嵘干脆利落地道歉,倒是将这尴尬的事情简单就翻页了。

        然后他开始说起了别的话题,李言蹊不得不承认,这人在学校人气高的确是有他的本事。他对女孩子态度颇为周到体贴,很会照顾人的感受。而且无论谈到什么话题,都能说上几句,给人一种学识渊博的感觉。

        大概聊了半个小时,斐嵘才结束了今日的上门拜访。

        ……

        晚上应褚打工回来,也知道了斐嵘搬过来的事情。他并没有多说什么,从表面上来看并没有将这个新邻居放在心上。

        现在李家这边住着四个人,比起以前要热闹多了,充满了人气。虽然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但珍惜现有的时光也就足够了。

        在吃完应褚做的晚饭,李言蹊给应橙补习完英语,便继续回房间里写文。她这个暑假闲着没事在一个小说网站上发了篇文,成绩比她预料中要好得多。李言蹊也因此有了每日勤快更新的动力。

        今天正要写到了比较高潮的部分,李言蹊干脆一口气写完,等写完以后,已经凌晨一点了。

        李言蹊关掉灯,摸索着爬上了床。

        只是她刚睡下没多久,便听到了外头窸窸窣窣的动静。原本有些困意的她,脑海中浮现出她躺在地上的血腥画面,困意顿时一扫而空,整个人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李言蹊没有立刻打开房门,而是打电话给应褚。在用电话叫醒了应褚以后,又将明旌给叫了起来。

        无论是应褚还是明旌都只有一个说法,那就是让她将门反锁好,无论听到什么动静都别出来,除非他们喊她。

        李言蹊在自己脚上石膏还没去了的情况下,当然不会出门去给他们添乱了。

        她捏紧了自己的手机,手心因为紧张而渗出汗水,她将耳朵贴在门上。这时候李言蹊便有些后悔没有在家里客厅安装一个监视器,现在外头发生什么事都看不到,只能在那边提心吊胆的。

        这门的隔音效果不算好,她贴着门勉强能将外头的声音收进耳中,越听,越是让她心惊肉跳的。

        外头的打斗声混合着受伤的呻吟声和几次的咒骂……等等,那咒骂声听起来有点耳熟?

        大约五分钟以后,应褚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已经好了。”

        李言蹊听到了竹马熟悉的声音,从未感觉到如此的安心。她将反锁的门打开,望向客厅。橘黄色的灯光下,她家客厅一片狼藉,旁边的花瓶倒在地上,化作一地的碎片。一个陌生的中年人被绳子捆绑着,嘴里塞着一块从餐桌上摸来的抹布,他长相有点凶,脸上有着一道长长的疤痕,黑色的衬衣上是点点的血迹。

        他旁边还有一把长刀,在灯光下闪烁着凛然寒光。

        李言蹊心中一跳:这把长刀,她还当真在梦里见到过。她先看应褚和明旌,他们两个看上去毫发无伤,就算袖子上有血迹,也不是他们的。她再看捂着手臂的斐嵘,眉头狠狠地蹙起,“你受伤了?”

        斐嵘的手臂一条长长的血痕触目惊心,伤口处还在往外滴血呢。不仅是手,还有脚也伤到了。

        全场似乎只有斐嵘受了伤。

        应橙正好从屋里出来,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发出尖叫。

        在已经习以为常的心脏绞痛过去后,李言蹊再次听到了斐嵘的心声。

        【我这一出英雄救美,怎么也能在李言蹊面前刷上一波好感度!】

        李言蹊原本的担忧,在听到斐嵘的心声后,嘴角不由一抽。都什么时候了,这人还惦记着追人。

        斐嵘抬起头来,在李言蹊面前一副“这没什么”的洒脱样子,“放心吧,只是小伤而已,只要你没事就好了。”

        他说完这话,还露出隐忍的表情,让人明白,他并非不痛,只是不想让人担心。若是没听过他的心声,李言蹊都要以为这是一个坚强隐忍的人。

        在听过了以后,再看对方这姿态,不免有欲擒故纵的感觉。

        明旌问道:“你怎么发现这人的?”

        斐嵘道:“我今天吃完宵夜后,正要下楼丢垃圾,然后就看到这人在撬你家的门锁,鬼鬼祟祟的。我担心他对你们不利,便上前制止了他,没想到他还带着刀,一时没注意,才受了伤的。”

        无论斐嵘原本是什么想法,在这件事上,李言蹊的确得感谢他。

        “多谢,我们先送你去医院吧,你这伤口要紧。”

        这抢劫犯被逮住,让她感觉悬在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暂时消失。

        斐嵘用完好的右手指了指地上的犯人,“还是先将他送警察局,可不能再让他继续祸害人了。我就算流点血,也死不了的。”

        明旌最烦这种叽叽歪歪的事情,直接说道:“那就让应褚先送你去医院,我和言蹊留下来等警察过来。她脚这情况,也不方便行动。”

        说着,她又摸了条绳子出来,为了稳妥起见,又重新将犯人绑了一圈,打了死结。

        “我没意见。”应褚云淡风轻道。

        在场的人都觉得这个提议挺好的,斐嵘也没法反对。

        在走之前,应褚不忘打电话给小区的保安,等收到消息的保安气喘吁吁上门后,才放心地带斐嵘去医院。

        明旌吹了下口哨,正要进厕所,不远处敲门声响起,一声一声的,很有节奏感。

        明旌面色一寒,脸色严肃,“你先呆房间,等我解决了再出来。”

        说罢,她将李言蹊直接推回房间里,还让李言蹊反锁上门。她一个闪身,回客房将改造好的玩具枪拾起,检查了一下里头的麻醉针头。在路过厨房的时候,还顺了个擀面杖出来,气势汹汹地走向了大门口,像是随时要迎接一场危险的战役。

        当门打开的时候,无论是门里门外的两人都愣住了。

        门外站着的少年,身材挺拔如茂林修竹,五官俊秀雅致,正是李言蹊的青梅竹马应褚。显然应褚在收到李言蹊的电话后,依旧放心不下她,这才亲自过来看看。

        应褚目光落在穿着浴袍,姿态仿佛在自家一样闲时自然的明旌,原本温和的眼神敛起,眼神多了几分的审量,“你是明旌。”

        明旌同样半分不让,扯了扯嘴角,“你就是应褚吗?”

        空气中两人之间的目光相触,仿佛可以看到噼里啪啦的火花,锋芒对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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