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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回忆


第七十八章回忆

        李万河比秦氏她们慢了多半个月,终于到了京城。{纯文字更新超快小说}

        小冬冷不妨突然被个铁塔似的汉子叫“嫂子”,真是,真是不习惯啊。

        能被秦烈称李大哥,当然李万河是比秦烈年长的。他今年得有三十多了吧?看起来简直比安王还……咳……

        姚锦凤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

        小冬简直象是装进了闷葫芦里头,别提多么好奇了。

        难道……咳,她严重缺乏安全感?

        秦烈和京城这些读书人,公子哥儿一比,那是很粗犷了。可是秦烈和李万河比,那他立马又成了小白脸儿。嗯,果然人是需要对比的,小冬要是和一帮宗室姐妹京城仕女相比,也算得相貌姣好秀美可爱,可要是往秦氏和姚锦凤身边儿一站,那……

        那还是别比了,真伤自尊。

        秦氏对小冬真是没得说,她和姚锦凤先前为了赶路,一应东西都没带来,这回李万河来,带了足足好几车东西。大部分都是给小冬的,遂州的遂锦很是有名,车上装了不少,都是适合小冬这年纪的花色纹样。还有遂州极有名的其他特产,茶叶,药材,鱼饼,玉石,还有两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盒子,拆了好几层了都没拆开外头的包装。(免费小说  )

        “这是什么?”

        “这个金贵着呢。”姚锦凤笑着说:“你知道遂州有种奇花……”

        “火凰花。”这个小冬太知道了。

        “嗯,这种花别的地方就是栽不了,带土移出去都活不过一个月。这花极好,我们当地的姑娘有用它来做胭脂的,有的用来染嫁衣。嗯,火凰花的花粉花蜜也是好东西,只是量极少,一般人很难得到。这两瓶应该就是花蜜,干娘特意给你搜罗预备的,连我都没份儿呢。”

        这些天秦氏和小冬的关系亲近了不少,虽然有生活习惯啊风俗啊之类的差异,但那都是小问题,容易克服。秦氏不是汉人,没有什么“打倒的媳妇揉倒的面”那种心态和目的,小冬也就省了“熬啊熬啊,油都熬出来了媳妇还没熬成婆”的过程。

        其实婆媳冲突说穿了也很简单,以前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是婆婆的,财产是,儿子是,权力也是。突然来了个媳妇,儿子是肯定归了媳妇了,管家的权力和财产就要靠两方你争我夺了。大家普遍早婚,媳妇进门十岁,婆婆三十多,婆婆年富力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媳妇就有得熬了。婆婆活多久,媳妇就得熬多久。(免费小说  )往往有好多媳妇熬不过婆婆先走一步的,这不在少数——因为婆婆占有先天后天两方面的有力武器。一是儿子是她生的,有母子亲情,比起媳妇来,相处的时间也多了许多,媳妇毕竟是外来者,外姓人。二是婆婆占着“孝”字的名份,她训媳妇罚媳妇打媳妇都行,可媳妇却只能领受,否则下场不是悲惨二字可以形容。

        小冬和秦氏之间这些问题都不存在。秦氏本是燹夷女子,个性独立,养儿子也是放养,与中原的“圈养”不一样。财产方面,小冬嫁妆不是一般丰厚,秦烈有自己的商队,还有四海聚宝和美味居,秦氏的生意大多在遂州,大家互不搭界。管家方面——小冬的地盘小冬作主,秦氏只算是来做客的。不过小冬想,就算是将来和秦烈回遂州去,长居也好,小住也好,这都好解决,秦氏一看就是爱往外跑不爱在家蹲的,人家志向是女强人不是家庭妇女。

        既然各方面都没有,那就纯是性格爱好共同语言这些细枝末节了。

        性格爱好是可以慢慢互相了解的,共同语言是可以培养的。

        秦烈火速从铺子那边赶了回来,小冬看着两个大高个儿重重的抱在了一块儿,那一声“砰”的重响,小冬都替他们撞得肉疼。

        两个人哈哈大笑,秦烈喊着李大哥,李万河喊秦兄弟。《免费》

        这长幼怎么算的?李长河刚才还叫自己嫂子呢结果秦烈倒过来又喊他哥——

        算了,各亲各叫吧,反正又没真的血缘关系,姑啊嫂啊兄啊弟啊的,也不用那么严格。

        小冬喜欢招待客人,尤其是这样热情的简单的客人——饭量还特别的好。

        以前小冬自己在家开个小花会也好,去别人家赴宴也好,无论是听还是说,都得小心翼翼,生怕别人哪句话就是陷阱,又怕自己不经意透露出去什么。而且那些人吃饭实在不能看,点心两口就饱,装米饭的碗不比茶杯大,有的比茶杯还小,就跟喂猫喂鸟儿一样。和这样的人一起吃饭,小冬也养成了被迫的“斯文”的好习惯,在外面用餐,菜只吃一口,反正桌上菜多,每样只吃一口也饱了。饭也只吃一点,汤也如此。不知大家是怕胖、讲排场,还是怕人下药,总之这个少量、多样的习惯在宫中,在宗室里,在京城名流权贵之间都是这么做的。不过自己家里就不是如此了。谁喜欢吃什么谁就吃什么,谁喜欢吃多少就吃多少。小冬让厨房准备了遂州菜,自己还亲自下厨做了两道京城的名菜,一道是金玉满堂,一道是高山流水。{纯文字更新超快小说}金玉满堂其实就是用春饼卷了切细的菜吃,一道大盘子上摆了二十几样,荤素杂列,琳琅满目,谁爱吃什么卷什么。看起来五颜六色的,倒和金玉满堂这个名字很衬,高山流水是海鲜,遂州离海很远,不象京城这边运送海味方便。这个菜就有点名不符实了,看起来肉是白的,汤是清的,视觉上就寡淡了些,口感对吃惯了遂州菜的人也偏淡了些,李万河他们不大吃得惯。

        他们喝酒那也不是用杯的,是用碗。小冬看得直咋舌,虽然喝的不是烧酒,可是这也不是甜水儿似的米酒啊。别的不敢说,米酒小冬也能喝个两壶不在话下。

        “让他们喝吧,”秦氏招招手,小冬过去扶她。

        她以前扶过圣慈太后,对这种姿势动作一点都不陌生。

        两人在回廊上走,风吹在脸上,秦氏微微一笑,拍拍小冬的手背:“烈儿这孩子从小到大都有主见,好在他很少走弯路,即使做错了事,也能及时改过。对了,前头是那是?”

        小冬说:“那是书房。说是书房,其实从成亲到现在我还没怎么进去过,娘要进去坐坐?”

        “也好。我也瞧瞧你这书房是什么模样的。遂州的房子也大,不过我又不看书,写信什么的也就在账房就写了。”

        这间屋子里的书比起小冬留在玉芳阁的其实只多不少。她喜欢看杂书,游记,烹饪,话本小说,诗词……甚至还有收集来的大堆绣样都订成了本,整齐的码在架子上头。虽然打扫得极干净,但是主人不常来的屋子,就缺了一股人气,显得清冷而呆板。

        “娘,坐吧。”

        秦氏在凉榻上坐下,拍拍身边的位置:“你也坐吧。”

        小冬拢了下衣摆,也坐了下来。

        “我刚成亲,头一次进烈儿他爹的书房,践了一大跳,那书堆得跟山一样,字那么小,书那么厚。别说全看过一遍,就算是让我把它们全拿在手里翻一下,要翻过来那么些书也得花老大功夫。我从小就佩服读书识字的人,说出话一套一套的,让人听都听不懂。后来我就觉得读书也不尽是好处。林家的那些人,当我的面说骂我的话,我也听不明白。他那些兄弟,也都读过书,可是他们读了书之后一不做官,二不做事,就用在喝花酒的时候做几首狗屁不通的歪诗。我娘跟我说过,不让我嫁入林家也是为我好,不单是因为族规,还因为我过不惯那样的人家的日子。过门没有一个月我就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了,我确实过不惯,从头到脚都不习惯……”

        秦氏大概也喝多了。

        小冬瞅一瞅,她的脸有些红。

        果然是喝多了。

        喝多了话多,好象许多人都这样,连安王都曾经醉后吐真言。

        喝酒让人的自我控制能力大大下降。平时埋在心里的话,有的即使想个百十来遍,也不会诉诸于口。可是喝了酒之后,就象拧开了水龙头,心里话哗哗地朝外倒。

        “在林家,烈儿的爹也是个例外。大约因为他身体一直不太好的缘故,和那些兄弟,亲戚格格不入。他和林家的人本来也合不来——”秦氏转头看了小冬一眼:“烈儿的爷爷倒是个方正的人,最偏爱他。还把自己的那些古书啊古画啊都留给他。”秦氏伸手捂住脸:“要是没这事儿,兴许烈儿的爹也不会那么早死……”

        小冬知道秦烈的爹是出意外,伤上加病过世的。也知道秦氏被林家赶出来,还结了别的仇怨。

        听她这样说,难道秦烈父亲的死还有别情?

        小冬曾经是很单纯的人,不过再单纯,旁观了十来年宫廷斗争之后,也总会学会点别的东西。

        难道有林家的人对秦烈的爹下了手?

        要知道古书和古画,也是很值钱的,也许比田地,宅子,铺子那些还都要稀罕和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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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一个健康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这回病好了我一定要锻炼,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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